签证查询

| 免责条款 | |
| 有效期: | 领馆定 |
| 服务费: | 1200.00元/人 |
| 最多停留: | 主要看邀请的商务时间 |
| 工作日: | 5-10个工作日 |
| 收客范围: | 公司需在上海,其它地区需提供上海居住证或暂住证 |
| 国家或地区: | 日本 |
| 特别提示: | 1、受理上海领区签发的护照 2、报价不包括5%的发票税 3、请阅读免责条款 |
| 签证资料: | 中国方提供材料 1.护照 2.2寸白色背景1张照片 3.职业证明(只限于持因私护照的申请者)▲(在职证明必须用中文或日文) (注:因私护照以外的申请者应在提交照会的同时付上注明申请人所属单位、职务的名单。) 4.所属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服务场所要跟现单位一致,如果不一致去派出所改)▲(只要提供自己那一页和户主那一页) 日方提供材料 6.招聘理由书 7.停留日程表 8.▲身元保证书(一定要盖日本公司的公章) (注)以业务为目的、且邀请人为日本国政府中央府省厅的课长或大学教授级别以上的人时,可省略身元保证书。如果申请人持因公护照申请,可以省略。 关于邀请单位的材料(国家或地方政府邀请时无需提交。如果申请人持因公护照,可以省略。) (a)已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 法人登记簿謄本(发行后3个月以内)(绿色的几张纸) (注)如果是在日本国股市上市的企业,可用最新版的「会社四季报」上该企业部分的复印件代替。 (b)没有登记注册的单位:以下1.或2.项中的任何材料均可 1.公司、团体概要说明书 2.简介书或宣传册等可说明邀请机关情况概要的资料 |
| 日本商务签证 资料下载: |
请先登录 |
![]() | |




